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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开始报名!

十堰发布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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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市教育局发布
十堰市2023年下半年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十堰市2023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确认点安排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9:00-10月7日9: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10月8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十堰市辖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要求
高中中职阶段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申请人须在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申请认定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及

联系方式

↓↓↓

(长按或扫二维码获取)


认定结束后会在十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知,请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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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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